





宝鸡第三医院"退役军人白内障手术援助"公益项目
实施方案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6周年到来之际,宝鸡第三医院作为第一批“全市退役军人健康服务示范单位”,决定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指导下,开展“退役军人白内障手术援助”公益项目,对全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援助,减轻其经济负担,改善生产条件,提升生活质量。
一、项目目标: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家属、军人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开展白内障筛查,使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救助。
二、项目内容:宝鸡第三医院为我市退役军人白内障复明定点医院。手术费用在职工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补助30%;二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使用指定晶体,仅缴纳260元检查费,其余费用全免。
三、项目时间:长期。
四、实施步骤:
(一)初步筛查:
1.组织人员。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下,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实施,以镇、街为单位组织各辖区60岁以上退役军人进行白内障初步筛查。
2. 场地设施。由市第三医院派选医生到各辖区进行专业检查,由镇、街提供不小于20平方的室内检查场地,室内提供电源等配套设施。
3. 摸底登记。由第三医院医生对辖区筛查患者进行摸底检查并登记造册,发放患者温馨提示卡告知病情等,由患者自愿决定是否治疗。
4. 来院检查。城区交通方便的退役军人及军属等患者,也可自行来院检查、诊治,优惠政策不变。
(二)筛查安排:
1. 筛查时间:7月5日——7月14日(工作日)
计划以镇街为单位进行筛查,根据镇街具体人数调整时间,尽量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得力,使更多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受益。
2023年7月5日—7月14日,对渭滨区三镇五街进行筛查。
7月5日在经二路街道开展退役军人白内障筛查;
7月6日在金陵街道开展退役军人白内障筛查;
7月7日在清姜街道开展退役军人白内障筛查;
7月10日在桥南街道开展退役军人白内障筛查;
7月11日在姜谭路街道开展退役军人白内障筛查;
7月12日在高家镇开展退役军人白内障筛查;
7月13日在神农镇开展退役军人白内障筛查;
7月14日在石鼓镇开展退役军人白内障筛查。
根据市区筛查情况,再具体安排其余县区退役军人集中白内障筛查工作。
(三)实施手术:
白内障复明手术由宝鸡第三医院具体实施,院方负责确保手术质量,完全负责手术质量。
五、其他事项
1.请市、县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进行白内障集中筛查,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2.宝鸡第三医院负责组织眼科医疗专家组,按计划赴镇、街开展白内障筛查工作。
3. 宝鸡第三医院负责退役军人及军属等患者的补贴款发放工作,务必将优惠政策落实,并邀请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定期对手术效果和补贴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宝鸡第三医院眼科 许卫丽
联系电话:15191752533
附件:1.温馨提示卡
2. 退役军人白内障筛查汇总表
宝鸡第三医院
2023年5月30日
温馨提示卡
白内障检查告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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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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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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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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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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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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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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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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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 力: |
左眼 |
( ) |
右眼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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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 |
左眼 |
( ) |
右眼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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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意向: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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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电话:3851907
退役军人白内障筛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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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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