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资料
来源:关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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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加盖村、社区公章)
2、个人申请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件
4、就业失业(创业)证复印件(第2、3、5、6、16页)
5、被征地农民、残疾人、低保家庭成员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1、以上所需资料均一式两份分开整理。
2、年龄超过60岁者不再认定。
3、当年认定,次年反还。
4、在居住地办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