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残疾证办理程序
来源:新宝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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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申请办理残疾证坚持自愿原则,符合国家残疾证申领条件的人员,由申请人(陪护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病历、2寸白底彩照S张、1寸白底彩照2张,到渭滨区政务服务中心36号窗口残疾人办证处,目测后符合申报条件,持鉴定介绍信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鉴定(如瘫痪在床不能前来目测的,监护人可以用手机拍摄申请人残疾情况视频)。
2.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鉴定,必须在最终医学治疗终结(包括康复治疗),且发病至残疾评定时间不少于一年,方可提出评残申请(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由办证窗口工作人员出具鉴定介绍信。
二、残疾鉴定医院:
渭滨区残联指定医院:视力、肢体残疾鉴定在宝鸡市四0九医院(每周星期三、星期五上午鉴定) ;听力、言语残疾鉴定在宝鸡市中心医院(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鉴定)。精神、智力残疾鉴定在宝鸡市康复医院(星期一至星期五鉴定,康复医院需要2寸白底彩照6张、1寸白底彩照2张).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评定申请人残疾类别、等级。
三、残疾证发放:
1. 申请人将医院鉴定表交回办证窗口,申请人在20个工作”。小户口所在地社区发放残疾证。办证处不收取费用。
2、 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工区(村)子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八示。
四、滑滨区残疾人复检办理程序:
复检人持有残疾证一- 年以上并对现今残疾等级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检申请,经残疾人办证处目测后符合复检条件予以受理。受理复检时需申请人提供本人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病历,两张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办理。(10年复检同上,无需病历)

         联系电话: 0917-8615513
                                    宝鸡市渭滨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