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流程
来源:川陕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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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如有需要,可前来社区咨询(朱莉 3271825)

申请所需资料:

1、手写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书

2、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要求每个人的本人页都要附带首页并且需复印在一张纸上)

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家庭成员养老保险状态缴费凭证。凡上班者需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复印(近两年内),家庭成员医疗保险状态缴费凭证。

5、申请人子女就学证明(学校出具证明为准、盖章)及本年度的缴费单据(财务盖章)

6、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7、大病患者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三级医院、近一年之内)

8、慢性病患者需提供慢病认定书。

9、两劳和涉战人员提供两劳、涉战证明(吸毒人员提供尿检证明)

10、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双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丧偶的需死亡证明)

11、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需在陈仓园市民中心2楼开取宝鸡市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

12、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1)、有单位的以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或财务发放的工资单为准,银行工资流水。(加盖财务章、行政章)

(2)、城市“三无人员”、在家抚养3岁以内幼儿无法就业的妇女、因照顾卧床不起的重病、重残、瘫痪人员而无法就业的人员及符合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的无业人员,填写个人无收入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的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期限的证明

(4)、离退休人员应提供领取离、退休养老金的证件或有关凭证,领取遗属补助的应提供领取遗属补助费的证明或有关凭证。

(5)、有固定摊位经商或虽不属自己摊位而替别人经营的应由市场管理方提供经营状况说明。

13、水、电、燃气费单子(一年内)   

14、家庭成员照片

资料提交样例:

1、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复印到一张

2、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家庭成员养老、医疗保险状态缴费凭证

4、申请人子女就学证明(学校出具证明为准、盖章)及本年度的缴费单据(财务盖章)

5、残疾人提供残疾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6、大病患者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三级医院、近一年之内)

7、慢性病患者需提供慢病认定书

8、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双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丧偶的需死亡证明)

9、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需在陈仓园市民中心2楼开取宝鸡市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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