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川陕路社区辅助器具租赁或借用
来源:川陕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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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服务残疾群众,满足我社区居民对辅助器具的应急或短期需求,方便群众解决生活困难,促进辅助器具资源的循环有效利用,特制定《川陕路社区辅助器具免费使用办法》。
一、服务对象
具有本社区凡是具有户籍在川陕路辖区内广大居民或者有租赁合同凭证。居民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辅具器具租赁或借用:
1.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有短期和应急需求的伤病患者。
使用时限
辅助器具免费使用时限为 1-3个月,确需延期的可重新办理续借,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办理程序
1.自愿申请: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本辖区居民,需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社区辅具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提供辅助器具使用人及监护人身份证、使用人身体状况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初审核实:社区工作人员对辅助器具申请、使用进行情况核实,并填写辅助器具免费使用审批表。
3.审核发放:按照申报、核实情况、经审定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并与服务站签订租赁或借用协议,由工作人员建立租借台账。
4.押金缴纳:对借用辅具者,以辅助器具的购置价为准收取押金,不另行收取使用费,押金金额具体为:1、普通(坐便)轮椅:500 元;2、座厕椅、助行器300元;待归还并验收合格后退回押金。
5.押金退还:使用期满后,经社区辅助器具服务站工作人员检查辅助器具完好无损后,对收取的押金以全额退还但使用期间因人为原因造成辅助器具损坏或遗失的,需由借用人进行维修或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如有需要,可前来社区咨询(汪鸿霞 327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