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城镇居民低保申报
来源:宝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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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低保申报:

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机构:清姜街道办事处、渭滨区低保中心

二、办理流程:(一)申报对象:凡持有本社区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条件,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书面向清姜街道办事处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提供资料:1、《申请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首页及每人页)及复印件三份。

3、身份证(正反面)及复印件三份。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三份;丧偶的需要《死亡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5、(无)收入证明三份。

6、学生在校证明(非义务教育学生需提供学校收费单据)及复印件三份。

7、房产证明(包括:租赁、廉租、经济适用房、借住、自有商品房、单位福利房等)及复印件三份。

8、《残疾人证》及复印件三份。

9、患者(提供诊断证明、住院结算单)及复印件三份。

10、解除戒毒、刑满释放等人员提供解除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11、近三个月使用水电、燃气的单据,连续三个月电话费发票及复印件三份。

12、所有家庭成员2寸彩照各3张。

13、《宝鸡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及复印件三份。

14、《宝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