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临时救助申报:
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机构:清姜街道办事处、渭滨区低保中心
二、办理流程:(一)申报对象:
- 因灾致困
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
2.因病致困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等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
3.生活其它原因致困
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
4.其它
区级及区级以上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对象。
凡持有本社区户籍的居民,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书面向清姜街道办事处申请。
(二)提供资料:1、《申请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首页及每人页)及复印件三份。
3、身份证(正反面)及复印件三份。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三份;丧偶的需要《死亡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5、(无)收入证明三份。
6、学生在校证明(非义务教育学生需提供学校收费单据)及复印件三份。
7、房产证明(包括:租赁、廉租、经济适用房、借住、自有商品房、单位福利房等)及复印件三份。
8、《残疾人证》及复印件三份。
9、患者(提供诊断证明、住院结算单)及复印件三份。
10、解除戒毒、刑满释放等人员提供解除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11、近三个月使用水电、燃气的单据,连续三个月电话费发票及复印件三份。
12、《宝鸡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及复印件三份。
13、《宝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