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认定及补贴标准
来源:宝桥社区
打印

补贴对象及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补贴对象。具有渭滨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残疾等级1-4级),低收入家庭中残疾人(残疾等级1-3级)和其他困难残疾人(残疾等级1-3级)。

(2)补贴标准。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成年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补贴对象。具有渭滨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残疾类别为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和多重的残疾人。

(2)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