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再生育证》的办理
来源:新开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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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或者因伤致残,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前双方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符合再生育条件要求生育的,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再生育审批表》,经社区审核,报街道审查,由区人口计生委在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所需材料:①夫妻双方身份证;②户口本(夫妻双方首页、本人页、孩子页);③结婚证;④孕检证明;⑤个人承诺书:⑥夫妻双方婚育证明;(男女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开具婚姻证明、注明婚姻史、生育史;跨省三级章,跨市两级章,户籍地或单位电话)⑦夫妻2寸合照横版或夫妻带孩子2寸合照横版。(注:所有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