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4050困难认定所需资料(户籍为本辖区城镇居民)
来源:第一中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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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份;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份;

3.一寸彩照3张

4.《西安市莲湖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 3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6.  当年养老缴费票据复印件2份;

7.社区出具的入户情况说明。

*不予认定情形

1.个人无就业愿望或无就业能力的;(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就业的)

例:家庭富裕,个人无业在家的;照顾家人,不需要工作的;健康原因,个人行动受限的。

2.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即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800)

3.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4.  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原则上社保补贴必须本人申请)

6.有经营性收入的,包括房屋出租、门而出租、入股经营、土地流转

例:城中村改造后有房屋、门面出租的,或者入股

7被收监执行被劳动教养的;

8.提供虚假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