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居民慢性病报销须知
来源:第一中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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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销时间
每年1月、2月、3 、4月、5月、前来报销。
二、报销所带资料
1.患者本人银联卡或银行存折(需提供西安市开户支行名称);
2.代办人的身份证;
3.发票原件。
三、发票要求
1.医院买药须开具发票和处方(须医生盖章、划价);
2.医院的检查发票须附检验单,化验发票须附化验单,治疗发票须附治疗单;
3.药店买药须开具正规发票(机打票),并写清报销人姓名、药品名、规格、数量和单价;
4.所购药品须与所申请病种相符(药店发票规格数量不清的,须附清单),药品须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
5.发票需保持清洁,顺序按日期排好,以便审核。
四、发票范围
申请通过年度内的1月1日—12月31日内。
报销比例 350元起付线,自负超过350元以上
部分按65%报销。一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Ⅰ类2万元,Ⅱ类8000元,Ⅲ类5000元。
备注:
1.申请慢性病通过的居民须每两年进行复审;
2.手写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作为报销凭证。
3.外地药店购药,需要提供属于当地定点药店的证明。
注意:现买药需要去一到三级医院买报销,药店不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