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办理门诊统筹定点手续》
受理机构: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
网上申报:暂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7-8月 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新城区西一路148号西一路街道办事处1层劳动保障所
咨询电话:029-87522082
办理流程:所选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办理
办理时限:无
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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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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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就医证》 |
原件 |
1 |
到所选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办理确认手续,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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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近期免冠红底彩照 |
原件 |
1 |
1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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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居民医保证》 |
原件 |
1 |
备注:① 门诊统筹期为一年,第二年需重新确认签约办理。 ②已经选定医院,一年之内不能更改。如果要更改,只能到第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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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一个待遇期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元
累计超出起付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个人承担50%
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