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临时救助申请
来源:蔡家坡镇东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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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申请材料:
1、村、社区评议救助会议记录复印件、会议照片、公示照片;
2、本人临时救助申请;
3、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4、救助户成员和房屋全景照片;
5、宝鸡市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个人)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
6、户所有人户口簿复印件;
7、户主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户主信合惠民一卡通存折复印件;
8、家庭财产、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9、赡(扶、抚)养义务关联人收入、财产情况证明;
10、保险、理赔、受助情况等证明材料;
11、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相关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火灾等突发性事故证明,包括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造成的损失、对生活的影响程度等;
12、相关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人身伤害赔偿处理结果等证明材料;
13、从申请之日起向前延伸一年内,住院诊断证明原件、合疗结算单复印件及其他证明结算资料;
14、就学子女在校证明及相关费用证明;
15、委托申请的,提供《申请委托书》,委托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16、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