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流动人口办证要求
来源:金陵新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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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办证要求:

1、公开办证程序、流程,受理流入育龄夫妻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时,实行首接责任制,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时办结。

2、对申请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流入育龄夫妻,要求其准确填写《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表》,不得涂改,并备案、存档。

3、在办理流入育龄夫妻一孩生育登记时,受理地人口计生部门承担信息核实责任,要主动通过网上系统协查、电话、信函核查等方式与户籍地沟通,核实流动育龄夫妻的婚育信息。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4、受理地办理登记并签发一孩《生育保健服务证》后,要为该流入育龄夫妻出具《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同时登录陕西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在证件管理模块,发送一孩生育登记。

附件:1、《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表》(承诺书)

          2、《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流动人口一孩生育证办理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