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理独生子女证
来源:胡家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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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死亡,现存活一个子女的。

(三)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离异前或丧偶前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纸质
2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   纸质
3 、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4 、夫妻双方婚育证明 1 纸质
5、人民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

6    夫妻双方一寸照片4 张 

独生子女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