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再生育
来源:胡家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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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或者因伤致残,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2、再婚前双方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3、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4、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 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等证明
5 、病残儿鉴定、子女伤残证明
6 、人民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