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孤儿救助
来源:胡家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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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退伍军人服务站

办事对象:18岁以下孤儿

办理材料:

1.申请表一式3份

2.孤儿监护人协议一式3份

3.社区证明

4.申请书一份

4.父母死亡或者法院、公安机关开具的父母失踪证明

5.被认定人在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