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遗失补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
新城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监局窗口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办理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26号政务中心二楼食品药监局窗口(革命公园斜对面;西安市体育场西隔壁)
四、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29-87441852
- QQ群:244356083(新城医械监管企业群)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办理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第8号令)
七、办理条件
持有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单体非连锁零售药店。
八、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原件份数(份) |
复印件份数(份)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纸质 |
0 |
1 |
营业执照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同,期限在有效期内 |
2 |
经办人授权证明 |
纸质 |
1 |
0 |
经办人授权证明书应包括委托人、委托事项、委托时限,委托人、被委托人同时签字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3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纸质 |
0 |
1 |
无 |
4 |
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补发申请表》扫描版 |
在线表单 |
1 |
0 |
申请人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首页 “许可服务-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点击进入,在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后,临时保存→自动生成具有条形码的申请表供企业打印→线下盖章签字→上传扫描盖章签字后的申请表。 |
5 |
其他证明材料(在《西安日报》或《西安晚报》刊登的挂失声明原件,并在刊登处加盖企业公章) |
纸质 |
1 |
0 |
无 |
九、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首页 “许可服务-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填报相关申请表及传送电子资料。审批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ylqxxkba.cfda.gov.cn:8800/sign_in(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
2、申请人通过系统提报申请后,带纸质材料到区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向区食品药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部门接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要求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受理材料审核通过
4、市局审批
5、区县局制证、市局盖章、市局公示
6、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和授权委托书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监局窗口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十、备注事项
- 纸质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成册;
- 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须审核原件,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 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