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办事指南
来源:胡家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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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办事指南

办理部门: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26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7441952,87441961,87441805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4、《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  

1、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补发)申请表;

2、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3、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许可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登录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帮助申请人上报资料;

2、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发给《受理决定通知书》;

3、监管所所长审核并签署意见;

4、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核准制证;

5、申请人凭《受理决定通知书》在辖区监管所领取《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备注事项:  

1.申报资料逐页签字

2.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