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城区《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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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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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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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城区西五路26-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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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7441952、87441805(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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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4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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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5、《西安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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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新城区药品零售企业(除连锁总部及其连锁店)变更注册地址、变更仓库地址、增加库房、增加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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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变更承诺书; 4、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人员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身份证、个人简历、聘书; 5、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目录清单; 6、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7、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 8、房屋产权和使用权证明; 9、《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10、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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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人登录“一网通办”(http://zwfw.xa.gov.cn/zdpyc/portal/#/home/home-procceeds-list),选择申请许可事项,根据系统提示申请账号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数据; 2、申请人向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3、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4、新城区食品药监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将通过现场检查验收的企业报主管局长审批核准; 5、新城区食品药监局受理中心汇总筹建及验收资料后制证; 6、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新城区食品药监局受理中心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7、新城区食品药监局受理中心定期向市局许可注册处上报数据库,回查兼职,并对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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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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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