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新城区《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办)办事指南
来源:胡家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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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办)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办)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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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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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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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城区西五路26-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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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7441952、87441805(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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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即办件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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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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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新城区药品零售企业(除连锁总部及其连锁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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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申报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4、授权委托书; 5、未遗失或损毁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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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企业向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提出申请(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需办理相应业务的,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 2、新城区食品药监局受理中心审核申请资料; 3、对通过审核的企业由主管局长核准; 4、新城区食品药监局受理中心汇总资料后制证; 5、企业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凭《受理通知书》在受理窗口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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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事项 |
企业需在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补办申请须在登报声明1个月后提出。 |
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