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新城区《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办)办事指南
来源:胡家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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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办)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办)办事指南

办理部门

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城区西五路26-31号)

联系电话

87441952、87441805(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实施对象

新城区药品零售企业(除连锁总部及其连锁店)

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申报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4、授权委托书;

5、未遗失或损毁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办理流程

1、企业向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食品药监局窗口提出申请(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需办理相应业务的,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

2、新城区食品药监局受理中心审核申请资料;

3、对通过审核的企业由主管局长核准;

4、新城区食品药监局受理中心汇总资料后制证;

5、企业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凭《受理通知书》在受理窗口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事项

企业需在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补办申请须在登报声明1个月后提出。

 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