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低保、临时救助
来源:公园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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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办理所需资料:
1、个人手写临时救助申请书;
2、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
3、收入证明、在校证明(学校缴费单子及在校证明);
4、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近一年内三甲医院原件);
5、14岁以下户口本复印件,70岁以上户口复印件;
6、养老、医疗缴费单据;
注:低保新申请在街办,资料无需社区准备。
二、临时救助所需资料:
1、个人手写临时救助申请书;
2、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表头以户主名义申请);
3、宝鸡市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主及本人);
5、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展开,上下面都要复印上);
6、收入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7、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单、医保结算单(本年内的医院盖章);
8、如是低保户还需提供低保本及低保折子明细复印件;
9、社区公示、临时救助会议纪要。(社区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