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理《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程序
来源:机厂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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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并在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填写《宝鸡市生育登记服务表》。单位、社区居委会应认真审核其婚姻生育状况,认真确属一胎、二胎生育。
  2. 登记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等符合再婚家庭生育二胎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