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来源:广元路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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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据:《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
  2、办理婚育证明所需的材料:
(1)成年育龄妇女的身份证、结婚证;
(2)村(社区)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