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费流程
1、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到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填写相关信息,无填写能力者,协理员帮其代填,但必须本人签字、盖章、留指纹确认。
3、按年缴费,初次参保者填写《参保登记表》;
4、协理员核对参保信息无误后,将有关材料报镇劳保所审核。
5、劳保所审核缴费资格,核对参保人及缴费信息、缴费明细,将缴费信息录入省级信息系统。
6、参保人自行到农业银行缴费。
7、参保人自行缴费后到社区进行缴费确认。
8、农保处将劳保所上报的缴费资料、与金融机构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无误后,将过渡户基金进行代扣,转入城乡居民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对缴费信息进行系统确认,向财政部门报送参保人当年缴费信息,申请个人当年缴费补贴,记入个人账户。
9、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待遇领取流程
1、劳保所每月生成待遇领取人员情况后通知协理员办理领取手续。
2、协理员通知参保人。
3、参保人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存折等材料给协理员。
4、协理员初审,并报劳保所进行审核。
5、劳保所审核后上报农保处。
6、农保处复审,符合领取条件的核定养老待遇
7、发放到个人账户。
发放认证流程
1、协理员通知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生存资格认证,领取人带身份证、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保站填写《认证表》,本人签名后上交协理员,异地居住人员可网上下载《告知书》后在居住地进行认证并将《告知书》邮寄给协理员。
2、社区(村)协理员审核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社区(村)委会公章,上报劳保所。
3、劳保所初审领取人员暂停养老金的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农保处。
4、农保处复审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认证的,可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末通过认证的从认证结束后的次月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直至办理认证后的次月方能恢复正常发放。
关系终止流程
1、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参保人死亡证明、参保人缴费或领取存折、与参保人的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养老保险关系申请。
2、协理员审核资料,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居委会公章,并上报劳保所。
3、劳保所初审关系终止的相关资料,确认齐全,无误后,打印注销登记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农保处。
4、农保处复审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注销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其个人账户余额,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到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提供的银行存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