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理丧葬费需准备材料
来源:广元路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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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丧葬补助金审批表
(2)火化证明或去世医学证明(如土葬需村上开具死亡证明)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证》或《待遇领取证》复印件。缴费人员丧葬费办理只需缴费证复印件,去世人员如无个人账户退保需持待遇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去世人员户口本复印件和领取人员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如去世人员和领取人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村或社区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证明申领人符合领取丧葬补助金的条件。
(5)带申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社区对申领人所提供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渭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审批表》,加盖公章,同时填写统计表(村社区留存备查),申领人带齐资料和《渭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审批表》到镇街劳保所复核。
3、镇街劳保所对申领人所提供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合格后在《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同时填写统计表(镇街留存备查),申领人带齐资料和《渭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审批表》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4、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对申领人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将丧葬费直接发放给申领人或代领人。
5、如审领人无法亲自领取丧葬费,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增加提供代领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渭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审批表》上必须由审领人签名确认。
丧葬费领取须知:
死亡人员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以下简称申领人)自死亡人员死亡之日起30日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