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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失联党员管理及处置的通知
党建资讯 2017-04-13 14:33
学子路社区

宝高新组发〔2017〕19号

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党委,区非公党委、社会组织党委,管委会机关党委,高新工商分局、高新质监分局党(总)支部,各社区党支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

现将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陕组发〔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文件规定,熟悉政策要求。

      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纯洁党员队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基础工作。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通过召开学习会、分析研讨会、业务培训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熟悉政策要求,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确保执行政策规定不走偏、不走空,落地生根、平稳有序开展。各基层党委要分级分类开展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培训工作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党工委组织部将对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开展“回头看”,加强综合分析研判。

      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开展,各级党组织都要对2016年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是集中排查工作有没有死角,流动党员多、下岗失业党员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单位有没有不严不实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补课,该查找的查找、该规范的规范,确保所有失联党员纳入这次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各级党组织要对照本通知精神,对2016年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已做出处置的失联党员重新审核,确保处置符合规定要求,经得起时间检验;对还没有处置的失联党员,要逐人分析,个案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杜绝随意处置、轻率处置、人情处置等不良现象发生,确保处置工作事实依据清楚、适用政策准确、把握严宽恰当、履行程序到位。

三、严格处置程序,确保稳妥规范有序。

      2017年3月至7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通知》中明确的情形、程序,坚持党员标准,立足教育提高,区别不同情形对待。特别要突出重点领域,对人才服务机构、非公有制企业、社区等失联党员多的地方和单位,组织专门力量继续查找,稳妥做好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汇总建立失联党员中尚未取得联系的党员名册和已处置的失联党员名册,于         2017年4月10日前报党工委组织部;对已处置的失联党员,所在的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查找记录和党员失联期间表现情况调查核实等工作,组织处置要全程纪实、一人一档。处置纪实和档案材料上交党工委组织部统一妥善保管。组织处置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汇总对失联党员处置情况,于2017年7月1日前报党工委组织部。

四、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关注工作动态、实时掌握进展情况,加强分析研究与预判,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要重视基层的意见建议,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失联党员所在党支部已不存在的,由其上级党组织负责相关工作。要遵守工作纪律,涉及此项工作的各类文件、工作信息以及数据资料,均不对外公布、不宣传报道,文件数据不得通过互联网传输。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主动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确保不出现偏差、不发生负面影响。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2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文件

陕组发〔2017〕1号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西咸新区党工委办公室,韩城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科技工委、省委高教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国防科工办党委组织部,部分中央驻陕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现将中组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认真组织学习,确保掌握政策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专题学习《通知》,掌握政策精神、分析实际情况、研究工作措施。要通过组织业务学习、印发工作手册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各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开展本地区示范培训、指导各县级党委开展全面培训;省委各工委(党委)负责开展本系统、本领域示范培训,指导联系单位开展全面培训,确保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开展这项工作政策清楚、程序明确、方法得当。学习培训工作于2017年3月底前全面结束,省委组织部将对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加强分析研判,确保全面掌握实情。要系统回顾梳理2016年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基本情况、找准查实存在问题。在开展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中,要关注工作动态、实时掌握进展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和可能出现的舆情,防止出现偏差。要高度重视基层的意见建议,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准确把握政策程序,确保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政策清、程序明、尺度准、把控严。

       第三,扎实开展工作,确保稳妥规范有序。2017年3月至8月在全省集中开展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党员标准,立足教育提高,区别不同情形,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对尚未查找到的失联党员,要坚持应查尽查、全员覆盖,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渠道查找,想方设法联系,最大限度减少失联党员数量。对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要全面掌握党员失联期间表现,该转移组织关系的及时转移,该补办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及时补办,该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及时延长,确保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组织规范管理。对需要进行组织处置的党员,要坚持教育为先、个案处理,严格按照《通知》中明确的情形、程序认真做好处置工作;对已经在2016年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中处置过的党员,要对照《通知》要求,开展“回头看”,确保处置工作事实依据清楚、适用政策准确、把握宽严恰当、履行程序到位。对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和重新取得联系的出国(境)定居党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党籍管理措施。各市(区)委、省委各工委(党委)、部分中央驻陕单位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汇总建立失联党员中尚未取得联系的党员名册,并于2017年5月底报省委组织部。组织处置要实行全程纪实、一人一档,处置纪实和档案资料要由县(区)委组织部、省直单位机关党组织,省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党委组织部,部分中央驻陕单位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妥善保管,各市(区)委、省委各工委(党委)、部分中央驻陕单位党委组织部要全面汇总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对失联党员处置情况,于2017年8月上旬报省委组织部。

       第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市(区)委、省委各工委(党委)、各单位党委要专题进行安排部署。各级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要突出重点领域,对高校、人才服务机构、非公有制企业、街道社区等失联党员多的地方和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查找。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要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全程纪实、一人一档等方式,认真做好查找记录、党员失联期间表现情况调查核实、组织处置等工作。涉及此项工作的各类文件、工作信息以及数据资料,均不得公布、不得宣传报道。各级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主动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确保不出现偏差、不发生负面影响。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7年1月6日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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