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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办理资料
工作动态 2018-06-14 17:11
新华巷社区

(新办):【在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办理】

1、夫妻双方的婚育证明各一份;【写明:双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结婚日期,婚姻状况(初婚或再婚、离异、丧偶,婚姻有无变动,有无生育,至今生育几子(女),子女姓名,身份证号,有无收养抱养小孩,有无办理过独生子女证】;

(注:婚育证明省外三级、省内二级以上计生盖章,并签字,留办公电话)

2、申请表一式三份;

3、夫妻双方的近期一寸照片各四张;

4、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一家三口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各复印一份;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一份;

6、一孩《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一份;

7、夫妻双方的承诺书(手写,按手印)各一份

(补办):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来办理时原始表格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工资证明(三者有其一即可)

特殊情况:①离异或再婚人员出具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子女与父母均未在一个户口本的由派出所出具血缘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材料备齐后请携带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审核资料(属部队(辖区单位)的由计生干事统一前来办理,社区不接受个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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