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辖区居民:
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居住证且未纳入职工医保制度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少年儿童、新生儿及其他按规定应参保居民医保的人员都属于参保缴费对象,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防止参保漏户漏人,实现应保尽保、全覆盖。
二、 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9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50元,财政补助每人610元。
特殊人员缴费标准(以2022年8月31日前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一)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350元。
(二)城市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10元,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的340元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三、新生儿办理程序
(1)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有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四、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
(1)2022年全县居民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起至12月20日。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其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参保缴费渠道
(1)“线下”参保,前往县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线上”参保,下载陕西医保手机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注册后在“服务-个人业务申报”子目录下,可为本人及他人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为本人办理停保业务。
(3)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合作银行缴费渠道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陕西信合。
微信(城市服务-陕西医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缴费人可关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纳税服务-社保缴费功能进行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五、缴费中如遇到问题与税务局或医保部门联系。
缴费咨询: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拨打12366、8211672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可以向当地医保部门电话咨询:8226110
蔡家坡镇东街社区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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