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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家庭互助保险
工作动态 2023-06-16 15:18
新华巷社区
为建立健全计生家庭保险保障机制,切实提升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好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我县计生家庭健康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计生家庭互助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县城乡及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计生家庭(含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年龄在65周岁以内的成员(含65周岁,本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现象),均可以户为单位自愿自费参保。

、参保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 7 月 15日。

、保险期限

本保险从2023年7月1日零时生效,保险期限为2023年7 月1日至2024年 6 月 30 日。

四、保费标准和保障内容

年龄范围0-65周岁,计生家庭成员每人每年保费30元,每人享有保障内容均为:

保险责任

保险

金额

免赔额

赔付

比例

备注

意外身故意外残疾

20000

0

100%

意外残疾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等级进行比例赔付。

疾病身故

1000

0

100%

新参保的疾病身故和疾病住院有30天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予赔付,疾病身故退还所交的保险费;其他情况见备注。

住院津贴

5400

0

30元/天

单次住院给付天数以90日为限,全年累计给付天数以180日为限。

备注

①以实名制作为理赔依据。②新参保的疾病身故和疾病住院有30天等待期(连续投保,不受等待期限制)。③参保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承办公司不予理赔,退回保险费,保险合同责任终止。

 

注: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祥云社区咨询办理。

 

 

 

金陵街道新华巷社区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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