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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工作动态
2024-04-09 09:46
姜河社区
各镇、街道残联:
根据宝市残联发〔2024〕35号和宝渭财办社发〔2024〕40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区2024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标准及发放形式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使用机动轮椅车作为代步工具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凭据(没有购买凭据的可由村(社区)开具证明),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260元/人/年,具备条件的应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
二、申领程序
申领补贴的残疾人需在各镇、街道残联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购车凭证(发票收据)复印件,没有购买凭据的可由村(社区)开具证明。经镇、街道残联审批后,向区残联上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登记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 严把审核登记关。各镇、街道残联须严格申请、审核工作程序,确保补贴经费及时准确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手中。发放工作完成后,各镇、街道需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向区残联上报满意度调查表(附件3)。
2. 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各镇、街道残联于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补贴发放相关资料上报工作,逾期未上报者不再受理。
联系人: 黎小娟 任丹 联系电话:8615510
姜河社区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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