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鸡市渭滨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2024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为落实《陕西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和《宝鸡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我区将结合残疾人培训需求,开展适合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培训项目。通过培训使残疾人掌握一至二门技能,提高残疾人就业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实现残疾人家庭增产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4年渭滨区计划培训200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8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20人,根据上级资金拨付进度,分批次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帮助残疾人掌握1门以上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二、培训对象
(一)具有渭滨区户籍的城乡残疾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
(二)处于就业年龄段;
(三)具有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有培训需求主动愿意参加培训的残疾人。
(四)具备条件1和2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
1名直系亲属亦可作为培训对象。
三、培训内容及承接主体
本年度将根据残疾人技能培训需求,针对残疾人热门行业开展培训,主要内容有残疾人电子商务、保健按摩、美容美发美甲、市场营销、家政服务、烹饪、农作物种植、家畜养殖等培训,为残疾人灵活就业、个体就业、居家就业、自主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具体培训内容,按照残疾人需求及报名人数,最终确定培训项目。
经渭滨区残联理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33号)、《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滨区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宝渭政办发〔2020〕54号)精神,将由第三方机构代理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一家资质齐全且符合我区培训内容的培训机构承接我区本年度的培训任务。培训时间和地点在前期各项筹备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各镇、街残联要把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作为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手段和渠道,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使更多的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能够接受培训。
(二)认真筛选,确定人员。各镇、街残联根据区残联分配的培训名额和本辖区残疾人自身状况(培训需求和接受能力),上报培训计划并负责做好参训对象的筛选、通知、组织参训等工作,将汇总好的参训人员花名册及时上报区残联。
(三)注重培训质量。培训机构要切实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解决培训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培训计划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及考勤,给合格学员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必须召开就业洽谈会或就业招聘会,残疾人创业就业率不低于培训人数的5%。残疾人培训期间培训费等由区残联和培训机构负责,不得向残疾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按时完成任务。培训机构完成所有培训任务后,要负责收集好一套完整的材料(培训计划、培训人员签到册、花名册、培训照片等资料)报区残联,并将本年度培训人员信息录入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按照要求,完善相应内容,经区残联审核通过后,按合同要求拨付培训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