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在家有“医” 靠 ——高山流水社区开展家庭病床宣传动员工作
自2024年3月29日以来,谭家街道高山流水社区通过开会学习、研讨方案、积极宣传、上门动员并且主动联系医护上门评估等方式,积极推进“家庭病床”服务,让行动不便、慢性病、因病卧床的患者和老人在家就能享受“住院”医疗服务。
在开会的同时,大家通过学习领会服务内容后,集思广益,形成了党员、志愿者、楼栋长推荐、社区内宣传、居民群转发、重点人员上门动员的模式进行宣传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高山流水东区的葛爷爷行动不便,又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以往每半个月就要到医院看病拿药,子女都是上班族,每次出行都要折腾大半天,对老人和老人家庭来说是不小的负担,建立“家庭病床”服务后,家庭医生会给定期上门给葛爷爷检查、配药等,老人得到很好的治疗和护理。从走出家门去医院就诊、开药到在家等医生上门服务,葛爷爷的孩子切实感受到健康福利:“以前,每半个月就要带着老人去医院,我们年轻人又要上班,老人家只能来回折腾;现在,有了‘家庭病床’服务送上门,解决了以前我们出行看医难题,我们很放心,真是好政策!”
经过摸排,社区将符合要求的居民进行上报,摸排过程中直接带领医护上居民家,评估是否符合建床条件。经过多次上门调查,通过对社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的了解,将有家庭病床需求的老人进行登记,社区将逐步配合相关机构进行推进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家庭病床”可为辖区老人提供个人健康评估及规划,给予家属相关建议,调整和优化家庭护理方案,为老人健康保驾护航。那么什么是“家庭病床”呢?
01.什么是家庭病床?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一级医疗机构在患者居住场所内建立病床,为符合住院条件、需要连续治疗,但到医疗机构有困难,适宜居家诊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
02.家庭病床的收治对象
1.基本条件
常年不能间断治疗的慢性重症患者;或因疾病需要长期卧床或身体虚弱、生活不能自理,且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条件、经医疗机构评估后在适合的家庭条件下医护人员定期上门系统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
参考条件
出院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病人。
慢性病需长期治疗的病人。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03.家庭病床的服务内容
医疗机构可以为建床患者提供适宜在患者家庭开展的、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使用基本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医疗技术服务包含临床专科、全科医疗、基本护理、康复照护、药事服务、指导评估服务、安宁疗护服务等。
2、使用中医药服务或中医适宜技术为患者提供服务,包括中药、中药调剂、汤剂煎煮、毫针技术、艾灸、拔罐、推拿、理疗、耳穴等服务。
(二)检验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三大常规、血脂、血流变检查,以及心电图、测血糖、B超等。
(三)家庭病床巡查及家庭访视。
(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重点人群专案管理及随访、周期性体检、心理健康指导、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中医体质辨识和健康保健知识指导等。
(五)医疗机构利用适应工作需要的小型、便于携带的诊断、检查、治疗的设备和器材,如综合巡诊箱,定期上门开展必要服务项目。
04.家庭病床的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医保服务实行协议准入管理。
(一)城镇职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负担5%,每一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二)城乡居民。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每一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注意事项:
1.医保报销仅限西安市职工或居民医保。离休和西安市以外医保均不报销,有需求者可以自费建床。
2.报销的范围是符合医保支付范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3.医保对建床时限的要求:每次大于30天小于60天(病情加重转上级医院或者去世除外)超过60天要重新提交建床申请。每一个自然年度建床总时长不超过180天。
高山流水社区将继续联合定点理疗机构发动居民持续建设“家庭病床”服务项目,让辖区老人看病就医更精准、更便捷、更省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