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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南街道关于退役军人立功事迹 录入地方志工作的通知
工作动态
2024-06-07 16:21
姜河社区
各社区:
为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激励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引导退役军人在建功立业新时代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地方志办公室、区人民武装部等单位联合印发的文件通知要求,现开展将退役军人立功事迹录入地方志工作。
录入人员范围条件
1.在部队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
2.获得省部级、战区级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
3.户籍地必须在本辖区内。
上报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书。由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自行撰写(可以用电脑打印,落款处本人签字),无统一格式要求,只要能表达希望将个人先进事迹记载录入渭滨区地方志的意愿即可。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伍证复印件各一份。
3.立功受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登记表》1份。只填写表格内红色字体标注的相关信息,用电脑填写并打印,不要手填,社区不盖章。
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
工作要求
各社区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本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退役军人按照规定时限向社区递交资料,社区收集后统一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送。各社区在工作中要做好退役军人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桥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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