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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桥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党建资讯 2024-01-08 16:41
宝桥社区

  宝桥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总支部报告,说明事由、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电话号码),以便于组织管理。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达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凡三名以上集体外出以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如个人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所到社区、单位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短(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6个月以内)外出参观学习、会议等,应具有党员证明信,到所在地区、单位党的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3、外出党员,要人在外地致富,心系家乡建设,自觉地为家乡建设和发展出智出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对外来党员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对持证明信的党员,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

5、对外出、流入的党员的组织生活,党费缴纳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宝桥社区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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