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
一、哪些人是法律上的老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二、接受赡养与扶养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第一款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三、哪些人对老年人有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第二款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有赡养的义务。
四、婚姻自由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五、自主处分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六、享受社会保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八条 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
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七、享受社会优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七条 第一款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
第五十八条 第一款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 、优惠服务。
第五十九条 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六十条 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八、参与社会发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六十八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
第六十九条 国家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第七十条 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第七十一条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九、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如何维护?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对于虐待、遗弃老年人,抢夺、骗取、偷资、故意毁坏老年人财产,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等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