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实行“党委负责、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平战结合”的原则,发挥其在重大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与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的指挥、协调、信息传递作用,提升社区应急管控和处置能力,同时保障日常信息发布和播出安全。为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应急信息发布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应急广播作用,依据《陕西省应急广播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和职责
宝管应急广播系统使用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党委书记、社区主任张晓春;副组长:社区负责人蒋芸;成员有:杨超、曹继慧。
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终端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与上级部门和运维平台联系,进行维修,保障应急广播长期、高效运行。
二、信息发布和内容审核
应急广播以日常播出、应急信息发布为目标,坚持预防和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主要播出安全防范、灾难避险、自救等知识宣教,以及应急信息发布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突发情况处置等权威信息,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响应能力。同时开展日常政策宣传、科普教育、工作动态等日常信息发布。
日常信息、应急信息发布实行审核制,内容必须分管领导把关,书记审核签字批准,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发布。禁止发布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
日常宣传信息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时段一般选择在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2:30至6:30之间,每天播放次数不超过3次,为避免扰民,调整好音量,尽量避开休息时间。
三、安全管理
应急广播平台配备2名管理员,确保应急广播平台专人专用,禁止在设备上安装与应急广播系统无关的软件,未经批准禁止在应急广播平台上挂接其他设备及信号源。
应急广播平台要加强设备的防盗、防火、防霉、防潮、防尘、防磁等保护,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等设备,定期对室内外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设备发生故障及时与广电网络公司联系解决。(维护电话:0917-86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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