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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型社区】渭滨区就业困难认定开始啦
工作动态
2025-01-14 09:48
和谐路社区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现根据有关规定,就困认定不限制时间。现就全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告知如下:
一、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五)失去土地的被征地农民;
(六)失业的残疾人;
(七)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八)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失业人员;
(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十)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十一)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资料
(一)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份(社区领取),准备一张两寸照片;
(三)除上述类型(二)以外类型人员需提供证明身份类型的有效证件(如残疾证、退役证、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低保证、失地农民证明、离婚协议书等)。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
(一) 自愿申请。个人向属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资料。
(二) 初审公示。社区(村)对人员身份和资料进行初审并公示。
(三) 复审录入。街道(镇)劳保所对人员身份和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并录入系统。
(四) 终审认定。人社部门对人员身份和申报资料终审并在系统中进行身份认定。
咨询电话:0917-3638853
和谐路社区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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